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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些方面需要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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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阙天舒 莫非 2020-11-24 06:31
摘要:作为科学完整的一套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既传承经典又独具创新,既重视整体又着眼局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到组建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再到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应运用法治之力打好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主动战。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阐述,进一步健全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工作方向,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总结好、运用好我们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作为科学完整的一套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既传承经典又独具创新,既重视整体又着眼局部,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意蕴深刻、紧密相连,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时代特征。

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容上是延续性与创新性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传承与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法治强国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就法治的概念、地位和作用这三个核心问题进行了集中论述。关于法治的概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同时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这些概念认知兼具了法的形式特征与实质价值的双重意蕴。关于法治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这些表述不仅表明了法治的工具性价值,更强调了我国新时代法治的实体性价值。关于法治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些观点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思想认识前提。

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方法上是系统性与针对性的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注重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构架,又明确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点任务。所谓系统性,是指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揭示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当采取的总体方案和应当行进的法治道路。推行“全面依法治国”不局限于某一层面,要做到“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任何片面的、局部环节的法治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最终的成功。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拥有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的子系统理论,又具有法律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的子系统理论,还包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论内容,因而具有全面系统的特征。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要求抓住在不同时段应当解决的重点问题,循序渐进、攻坚克难。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此,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性地提出,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价值上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在学理性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和论证了关于法治中国、良法善治、法治体系、法治社会、法治信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等一系列法治原理与法治概念。这些论断不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而且坚持和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和要义,极大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新时期新阶段的不断创新发展。在实践性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我国国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对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重要领域的立法工作,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丰富的理论内涵

法治建设千头万绪,法治征程雄关漫道。要以法治“稳预期”,就要在战略上高瞻远瞩;要以法治“利长远”,就要在视野上纵横全局;要以法治“固根本”,就要在思维上统筹兼顾。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致力于解决新时代法治资源供给和人民美好生活之间的匹配问题,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习近平法治思想包含高瞻远瞩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并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回应了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三大核心关系命题。其一,是关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并强调 “改革为法治明方向拓空间增动力,法治对改革固根本利长远稳预期”,要坚持两轮驱动、两翼齐飞,推动改革与法治协调发展。其二,是关于党与法治的关系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其三,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同时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纵横全局的整体视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完整的法治理论体系,从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出发,整体性地回应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机制问题、政治领导问题及价值认同问题,正确反映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所在,揭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人民性、社会主义属性以及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法治社会的建设规律。从纵向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地联结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所有范畴和规律,既关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又看重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具有严谨的逻辑性特征。可见,法治国家是根本,法治政府是关键,法治社会是基础,三者共同构成法治中国的美丽图景。从横向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地涵盖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既统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又涵盖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制度、法治文化,具有普遍的适用性特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100-1=0”的“法治公式”,即一个环节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全局的良好形象。可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紧密联系的统一体,四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我国法治新格局。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备统筹兼顾的辩证思维。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为依据、用法治作保障、由法治来贯彻。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思维体现于对“四组关系”的统筹考量之中。其一,在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安全的良性互动,让法治为安全创造条件,让法治为发展提供保障。其二,在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兼顾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对内维护社会稳定。其三,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现状,更加重视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现实威胁,要求对生物安全、卫生安全等重要领域推进立法进程。其四,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将着重对电磁、太空、极地、深海、海外军事行动等立法空白进行完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引下,我国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彰显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作者分别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教授、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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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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