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街头惊现一辆形似“潜水艇”的交通工具在行驶,周边还有不少感到好奇的群众纷纷驻足牌照。这是什么新奇玩意?可以上路行驶吗?
6月30日18时许,长宁公安分局民警在协和路北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潜水艇”在道路上行驶。走近一看,这辆“潜水艇”实际是一辆船型的异形非机动车,骑行者是一位外籍人员。
经了解,来自德国的盖先生在国外花了8000余欧元购买了这辆电动车,运到上海后,一直在自家小区内使用。由于该车可使用脚蹬产生电能转化为动力,盖先生自认为这与中国法律中讲的“非机动车”没什么区别,便骑着上了路。
经鉴定,该车不符合国内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属于无牌车辆。目前,长宁警方依法对违法车辆先予扣留,并以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对盖先生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实质上,不止像盖先生购买的此类代步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都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