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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示范区支持政策解读⑨最重要的是什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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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孔令君 2020-07-03 12:44
摘要:关键是人的流动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择其中重点做解读:

十七、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互认。示范区内工作经历视作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该条一是聚焦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合格标准和证书式样,允许考试合格人员跨区域注册就业。二是在部分专业技术领域探索实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式,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在示范区互认。三是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在示范区内的工作经历,在职称评审时均视作有效。

十八、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责任单位:两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提出要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该条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互认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两个方面实行人才一体化举措,以消除阻碍跨区域流动的条条框框,降低阻力因素和流动成本。

十九、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制度。支持在示范区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对拟长期在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责任单位:两省一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解读:《总体方案》第33条提出完善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制度,设立外国人业务“单一窗口”,完善外国人来华居留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为其提供出入境和居停留便利。上海在外国人业务“单一窗口”方面已有实践,基本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审批,压缩审批时限至3个工作日。该条为对《总体方案》要求的细化落实,同时借鉴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政策,放宽外国高科技人才相关限制,提供稳定的工作许可预期。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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