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上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任命澹台仁毅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新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俞秋玮为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阮忠良的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黄松涛为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荚振坤的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晶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朱云斌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