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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国人千里迢迢跑来第三国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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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孙博 2018-08-14 06:56
摘要:临别那天,格伦久久不想离去,只是死死地握着我的手不放,再三重复叫我打工不要太累,因为一切刚刚开始。福特车启动后,他又摇下玻璃窗,大声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第一次见到格伦(Glen),还是在1990年的初夏。

 

那日傍晚,一场倾盆大雨直泻上海西区。我被困在百货公司内,也只有闲逛店铺打发时光了。经过日用品部时,忽见一位中老年洋人男子,他正吃力地与女营业员连说带比划,显然双方都在“鸡同鸭讲”。

 

那时我的英文口语并不灵光,也只有装胖了。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急急巴巴充当起翻译。原来,他想买一种能够去头皮屑的洗发精,他的要求得到了圆满解决后,握着我的手道谢,并把我拉到一边攀谈起来。

 

他高高瘦瘦的,还留着小胡子,穿着一件普通的T恤衫,但透过镜片的眼神散发出睿智之光,颇有学者风度。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是美国俄亥俄州一所大学的历史学教授,来上海的一所大学教英语和历史。他说对中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两年前第一次来访上海,就喜欢上了这个东方巴黎。他目前只会说几个中文单词,正在努力学中文。当他得知我也是大学老师时,情不自禁地给了我一个拥抱。那一瞬间,我俩的内心距离似乎缩小了。

 

雨过天晴,空气变得清新起来,顿时感觉没有那么闷热了。格伦从背包里掏出小本子,很认真地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并握手说再见。瞧他骑着自行车的背影慢慢离去,我内心嘀咕起来:你我萍水相逢一场,说是再见只不过是一种礼貌而已,也是美国人待人豪爽的作风使然,十之八九是不会再见的。

 

万万没想到,三天后真的接到了格伦的电话,约我去刚落成的扬子江大酒店大堂,他说想用钢琴声与我做一次冗长的交谈。事实上,我对西洋音乐并不在行,只知皮毛而已,出于礼节也只有硬着头皮赴约了。

 

那天在弹奏之前,他先给我普及了钢琴奏鸣曲的基本知识,然后用一张纸写上他今天弹奏名曲的顺序,包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肖邦的《第三钢琴奏鸣曲》等等。他那琴声确实有震撼力,优美而动人,吸引了不少来往的客人驻足观赏。我更钦佩的是他带着满腔激情,似乎在用整个身心在弹奏。

 

以后又有好几次,他邀请我到他所住的学校专家楼访问。我们边喝茶边交谈,有时也会来一点儿啤酒,讲不完的美国文化,说不停的上海风情。从此,我俩就真的成了朋友。

 

8月底,格伦将打道回府,继续在美国的教职。那个清晨,天空阴沉沉的,仿佛不想让他离开上海。不少朋友和学生为他辞行,有送他大包小包礼物的,有热情为他叫出租车的,而我只是送了一方他的中英文姓名印章,由行家唐之鸣兄所刻。他当面打开礼盒,惊喜地拥抱着我,并且咬耳朵说: “在上海,你是唯一没谈起需要我任何帮助的人,但我希望你能去美国攻读博士,需要帮助的话,就跟我联系。”

 

他悄悄地把事先写好的小纸条塞到我手上,我接过一看,上面有他的美国住址和电话号码,我内心感激不已,但表面上却镇静地说: “如果我到了美国,一定到府上听你弹钢琴。”

 

格伦回美国了,我还真有点儿失落,起码缺少了一个练英文口语的人。就把他当成一个“圣诞朋友”吧,到年底最多发发贺年卡而已。两个月后,命运将我抛到了美国的隔邻加拿大。由于大学的心理学研究课题十分繁忙,我根本没有空闲想起与格伦联络。

 

圣诞节前一天的平安夜,家父转来了格伦寄往上海的贺年卡。这才提醒我,我还有这样一个美国朋友。我拨通他的电话,他得知我已在加拿大,高兴得简直发疯一般,大声地叫喊我的英文名字Bob。为了节省我的长途电话费,他马上叫我挂断电话。他再打来后,两人聊了足足一个小时,收线前他说一定安排时间来加拿大看我。

 

翌年春天,那日阳光格外明媚。格伦趁学校放春假,真的从俄州的州府哥伦布独自驾车来多伦多了。两地相距700 多公里,一路不停地开车也要7个多小时,通常要停歇两次,总共要花8个多小时,再说那时也没有GPS导航,完全靠一张地图认路,对一个年近60岁的人来说,不得不说有点辛苦。

 

见面时彼此都有“他乡遇故知”的兴奋,他的那个“熊抱”真使我喘不过气来,至今难以忘却。他几乎噙着泪花,埋怨道: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已到了北美洲?”

 

望着他这般雀跃的样子,我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 “这是真的吗,你真的来看我了?”

 

“友谊地久天长!苏格兰民歌不是这样说的吗?”他笑呵呵地说。

格伦硬拉着我和他一起住酒店,当晚他就奏了一首《二泉映月》给我听,是用钢琴弹的。他已经能够讲简单的中文句子了,看来下了不少死功夫。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美国人会对中国文化、艺术如此走火入魔。

 

在市中心的伊顿中心电影院,他请我看了一场好莱坞电影,这也是我抵加拿大后观看的第一场电影。这里的票价不菲,没想到竟是一个美国人千里迢迢地跑来第三国请客,令我终身难忘!

 

徜徉在美丽的安大略湖畔,我们边观赏海鸥戏水,边进行轻松的交谈。格伦也是第一次向我披露了自己的私生活,一对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但几年前与相爱多年的太太分手了,主要原因是太太更年期后脾气越来越暴躁,实在难以忍受,但他内心至今还隐隐作痛,我劝他再寻觅另一半欢度晚年,也许可以考虑找一个文雅的东方女性,他笑着说自己处于一个尴尬的年龄,在上海时曾有朋友物色过对象,但交往后感到并不合适,一切随缘吧。

 

格伦知道我目下在印刷公司打工,情绪有点儿低落,语重心长地劝说: “你刚来不久,并不适应这里的生活是正常的,咬紧牙关,就会战胜短暂的困难,迎接新的生活。一旦你有了汽车之后,才会真正喜欢上北美洲。我也是第一次来多伦多,但我已经喜欢上这个温柔的城市了,这里干净、安全,比纽约感觉好多了。”

 

他还一本正经地指出,移民是一次灵魂和肉体的脱胎换骨,根据大量研究表明,一个从零开始的人飘泊到新的国度,如果能在5年内重塑昔日的辉煌,那是值得移民的;反之,就该打起包袱回老家。

 

临别那天,格伦久久不想离去,只是死死地握着我的手不放,再三重复叫我打工不要太累,因为一切刚刚开始。福特车启动后,他又摇下玻璃窗,大声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这是美国名著《飘》的结尾,早已成了东西方的励志名言,我知道他的良苦用心,使劲点头,挥一挥手,与他作最后的惜别。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与格伦的友情也与日俱增。我们时常通电话,他给了我不少精神上的鼓励,使我尽快适应北美的文化和生活。在他鼓励下,我在找工作时采取骑驴找马的策略,不同時期投出多份求职申请。

 

1993年的春天,也就是我来到加拿大两年半,我终于如愿以偿,应聘到一家大型中文日报担任全职新闻编辑,电话那头的格伦得知后好像中了大奖,比我还兴奋,他说我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找到与国内相同水平的工作,作为一个文科生实属不易,值得举杯庆贺……

 

有一年的冬天,格伦来电话说医生怀疑他患了淋巴癌。这叫我如何安宁呢?每天从睡梦中醒来,我第一件事就是为他祈祷── 一个深爱中国文化的美国人。

 

就在那年圣诞节的前几天,我接到了格伦的电话,他说医生最后诊断他得的不是癌症,最近只是做了一个小手术,目下正在逐步康复之中。听到佳音从天而降,我对着话筒放声大喊:“格伦,老天会保佑你的!”

 

(本文编辑朱蕊)

栏目主编:顾泳 文字编辑:顾泳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内文图: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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