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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无人驾驶”条例,上海人大有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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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2018-04-21 07:28
摘要:今年两会上,毛祥东等10位上海市人大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出台无人驾驶条例。

今年两会上,毛祥东等10位上海市人大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出台无人驾驶条例。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其中就涉及这份关于“无人驾驶”的议案。

 

“当下多数汽车制造商都在开发无人驾驶技术,近两年内会逐步推出无人驾驶技术。有关立法条例应该考虑走在技术应用于市场之前。”毛祥东等代表建议,上海应尽快出台无人驾驶条例,既鼓励汽车厂商技术创新,也要保障车主与乘客的权益。

 

在代表们看来,无人驾驶技术是大势所趋,美国一些州也积极鼓励汽车生产商开发无人驾驶技术,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办法,目前硬件都具备完善,只等软件升级。

 

此前,2017年12月,北京公布《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率先出台无人驾驶规定。

 

“上海应尽快出台无人驾驶条例,若出台将是国内首创。”代表们建议,条例应保护开发无人驾驶技术的汽车厂商,鼓励其创新技术,同时要界定责任主体,保障车主与乘客的权益,鼓励使用无人驾驶技术。此外,条例应明确无人驾驶保险纳入现有的交通机动车保险范畴,确保道路行人安全。

 

对此,市人大内司委认为,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技术蓬勃发展,加强该领域立法探索,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无人驾驶技术发展,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委于今年2月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管理机构和职责、道路测试申请条件、申请的审核与许可、道路测试管理、事故处理、违规操作责任等作了规定。

 

目前,国家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也发布了《智能网络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考虑到无人驾驶尚属新生事物,国家和本市的管理办法刚开始实施,开展地方立法需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内司委建议,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积极做好地方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今后适时立法创造条件。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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