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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正一周】交通整治的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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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朱珉迕 2016-07-13 08:57
摘要:上海要实现法治文明的初衷,“从严执法”是一条重要的标线,但更是底线,而不是“高线”。一个高明的法治城市,在“从严”的前提下,更应通过执法方式的优化来体现规范与科学——规范和科学本身,就构成了治理的艺术。


在召开了科创中心领导小组会议,并对甘肃、青海进行两天的“旋风”式造访后,韩正的上一周工作以一场市委常委会收尾。


周五下午的市委常委会属于每周例会,除在沪市委常委悉数参加外,区县、大口的正局级主官亦经常列席,讨论的问题不一而足。


7月8日下午这场常委会有些特别,它更接近一场专题会。据官方新闻稿,常委会上“专题听取本市加强综合交通管理‘补短板’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三个月来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下一步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补好短板”是今年上海的“一号课题”,其两大重点一是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综合交通管理。不久前,韩正刚到普陀区红旗村,召开过环境综合整治的现场会。相对而言,现场会更侧重具体工作推进,而专题形式的市委常委会,则会多一些观念层面的强调和部署。


事实上,交通大整治开展三个月来,韩正已在多个场合对此多次表达观点。而此番专题会上,以常委会名义传递的声音,仍释放出重要的新意。

 

 

不止“从严”


一个关键词,是执法。


此前,韩正就交通整治强调最多的是“从严执法”。其曾直言,上海在公正执法、特别是依法方面做得比较好,但“严”字上却尚有欠缺;他也多次强调,“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是管出来的”,“必须依法严管,严格到让违法者付出足够痛的代价”。


3个多月前,在后来被视为“交通大整治”发令枪的全市综合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韩正亦明确表示,此项整治以外环以内的主城区为重点、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落实最严标准、最严执法、最严管理,通过整治迅速取得实效,并推进常态长效管理”。


对上海而言,执法失之于软,一度是“短板中的短板”。作为以制度文明高地为目标的法治化城市,从严执法既是最基本的题中之义,也是解决短板问题的关键招数。


3个月来的交通大整治,执法力度飙升,成为留给公众最直接的观感。不惟大量普通市民,不少参加市委常委会的官员,亦曾吃到过交警开出的罚单。


近乎高压式的执法,亦带来了现状的改观。据市委常委会上的总结,交通大整治开展以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社会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这样的成果,被界定为“迈出了扎实的第一步”。“第一步”,意味着交通大整治距离常态化、长效化的理想状况尚有努力空间。而同时,三个月积累的执法经验亦有进一步优化的必要。


一个明显的标志是,3个月后的市委常委会,给予执法的定语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除了要求“从严执法”,韩正还强调,应通过“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

 

 

规范与科学


增加的“规范”和“科学”,显然意有所指。


3个月间,偶也出现过个别基层执法人员动用非常规手段执法的现象,引发过社会争议。一些局部区域的严格执法,亦容易被误解为执法部门在“选择性执法”。而一些领域执法力量分布密集,一些领域则相对稀缺,这种资源配比的不均衡,亦令公众对执法行为颇有微词。


平心而论,公众微词并非无错,也并非全错。就整个城市交通治理而言,“执法者”有微观与宏观的不同层面。微观层面的执法行为只要于法有据、程序合规,就无懈可击;但置于全局层面,其背后的社会成本,同样应被正视——如果一项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的执法行为,收获的仅是细小的改观,却付出不相称的代价,譬如遭到群众误读、舆论质疑,这样的执法是否“科学”?


韩正在“从严执法”之外强调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其针对性正在于此。上海要实现法治文明的初衷,“从严执法”是一条重要的标线,但更是底线,而不是“高线”。一个高明的法治城市,在“从严”的前提下,更应通过执法方式的优化来体现规范与科学——规范和科学本身,就构成了治理的艺术。


所谓规范与科学,本身亦有其评价标准。就“规范”而言,一切执法行为均应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规地进行,接受程序上的检验,自是题中之义。而就“科学”而言,微观的执法安排与宏观的整体布局亦应统一,以提升执法效率,避免“避重就轻”的口舌。

 

如韩正所强调的,执法应解决群众尤为关切、影响面大的“突出问题”。显然,要避免造成“为罚而罚”误解的可能,就必须想清楚“突出问题”是什么,把力气花在切实改善群众的出行体验上。


这一方面旨在捍卫执法力量的公信力,有利于凝聚尊法守法的共识;另一方面,规范、科学与严管结合,亦被视作交通整治取得长效的保障。


 

 

站高一步


强调规范与科学,一方面旨在捍卫执法力量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规范、科学与严管结合,亦被视作交通整治取得长效的保障。


尽管官方早已声明交通大整治没有时间限制,但3个月仍是一个重要节点。在继续延续前期态势的同时,3个月后的交通整治更需瞄向“长远”,方才称得上真正成功。


在常委会上,韩正特地以市委常委会的名义,向一线民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但进一步向长效迈进,仅靠这些力量已显不足。


“多措并举”,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订,即被寄予厚望。韩正表示,修法旨在为从严、规范、科学执法提供法治保障。而如其早先曾要求过的那样,修法必须修订出一部体现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可执行的法律,能够促进解决问题,而不是空留条文。


信息化技术手段,亦被提到一个重要层面。一个重要的讯号是,长效的交通整治不能单纯依靠“人海战”。早在4月下旬,韩正就曾要求相关方面不断加强完善信息化技术手段,大胆使用成熟技术,及时复制推广,使之成为执法的依据,更好地提升执法效率。


此外,韩正特别提出“疏堵结合”一词。简而言之,对违法行为除了严格执法,亦应看到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无奈性因素和合理化诉求,并通过自行车道优化、交通标示线优化等配套环境设计与公共服务,予以正面回应。


而在这个云集沪上重要官员的场合,领导干部的协力参与自然得到重申。在讲话伊始,韩正就提醒各级官员要提高对“补短板”的认识——“补好短板”已是时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就交通而言,“人们认识一座城市,从交通秩序开始……交通秩序是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在韩正看来,其关乎城市的软实力、竞争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在这样的高度,交通整治显然不只是公安和交通委等“对口”机构的责任。“加强综合交通管理和‘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一样,都不是少数职能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全市形成合力落实推进的综合性工作,”韩正开宗明义地强调,“上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高一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题图为2016年4月25日,交通大整治一个月之际,韩正慰问一线交警。摄影:陈正宝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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