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杰瑞集团原副总裁、首席法务官鲍毓明被指性侵未成年“养女”一事,正持续引发社会关注。
昨天23时32分,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在去年4月立案又撤案后,去年10月已再次立案侦查,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烟台芝罘警方昨晚通报——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综合媒体报道,被害人自称,从2016年起,当时刚满14周岁的她就被“养父”鲍毓明性侵、虐待,被迫拍下裸照和视频,不仅手机QQ受到监视,连上个厕所都不能关门……
如指控属实,身为公司高管、同时又是法律工作者的鲍毓明的行为令人发指。
舆论关注另一个焦点在于,这一恶性案件立案调查过程的反复。根据烟台警方的通报,此案第一次侦查时未获取相关证据,所以作出撤案的决定,其后警方获取了能指证犯罪行为的证据,才重新立案侦查。
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说法从程序规范的角度来看,是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的。“至于是否存在网友质疑的‘警方故意包庇’的情况,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证,不能妄下定论。”
昨天,鲍毓明供职的杰瑞集团发布声明,称已解除与他的劳务合同。
今天,中兴通讯也发布声明称:在获悉相关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至此,在公安机关出具调查结论之前,相关企业已先一步作出相应处理。
性侵害未成年人,属于严重触犯刑法的恶性案件。这一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经历了先撤案、后又立案的反复,又有媒体披露办案民警拒接被害人电话等情况,引发公众的焦虑。
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犯罪,需要全社会形成一股合力——既要提高对这种犯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升未成人的防范意识;也要加强事后的保护和支持力度,如及时进行心理辅导等;特别是司法机关应尽快查明事实,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者。
“当你的‘黑手’伸向了孩子,无论你是谁,都要付出应有的代价。”一位网友的留言得到很多人点赞。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让那些准备出动的“黑手”退缩,让正义得以伸张,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
法律界人士指出,无论是从立法、执法还是司法层面,我国正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强调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明确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201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争议已久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按照刑法精神,不管出于自愿还是非自愿,不管是否基于金钱交易,都认为幼女不具有性自主表达能力,必须承认幼女的被害人地位。凡是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概以奸淫幼女型强奸罪论处。”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明确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展示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决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