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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年收案1300余件,上海破产法庭:超七成被申请破产企业不能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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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20-04-01 17:05
摘要:在所有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中,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的占30.4%,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占40.6%。

一家主营医疗用品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海破产法庭指导管理方积极寻找合作方,帮助医疗公司恢复口罩生产线,向市场提供急需的防疫物资。这是昨天(31日)上午上海破产法庭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

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单项指标中,办理破产排名提升10位。这当中也有上海破产法庭的贡献。数据显示,2019年2月1日挂牌成立到2020年2月底,上海破产法庭受理破产、公司强制清算、衍生诉讼等各类案件共计1317件。其中,受理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1250件,542件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和强制清算程序。在所有破产案件中,破产清算类占98.6%,破产重整类占1.2%,破产清算转和解类占0.2%。被申请企业中,过半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中,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的占30.4%,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占40.6%。依法办理破产帮助它们有序退出,有利于维护市场整体秩序。对企业而言,也意味着一次重生机会。

一家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的建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工艺品、家具的批发零售和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2019年初,公司陆续出现无法按期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同年8月,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经调查,该公司负债百余万元,但前期投标的一些重大项目部分已中标,前景预期较好,经营状况有望改善;公司还存在大量未到期的应收款,小部分到期应收款没有收回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合议庭认为该公司困境具有暂时性,通过给予缓冲期延长清偿期限,存在和解解决债务问题以挽救企业的可能性。

在法院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制定债务人继续营业方案,并向执行法院申请删除债务人失信信息,助其满足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及时与招标方沟通获得理解信任;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多次协商偿债方案,积极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共识。债务人在此基础上提出和解申请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建材公司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和解协议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全票通过,法院于同日裁定认可和解协议。该案审理用时130天,公司得以修复信用,重塑商业形象,更有能力偿还债权人损失,实现多方共赢。

栏目主编: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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