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由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联合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家政服务人员分类健康体检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在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家政人员分类健康体检方案的基础上,上海先行,高于全国,进一步强化了传染性疾病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增加了心理健康、尿毒检查等项目,为上海家政从业人员队伍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驾护航”。
上海市家协会长张丽丽介绍,《标准》具备“五个统一”的特点:
统一挂牌命名。由上海市家协与上海公卫中心分别从行业需求与公共健康服务质量角度,考核遴选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挂牌成立“上海家政健康服务与管理基地”,定点提供家政人员健康体检及后续健康管理服务。
统一质量管理。各服务机构统一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要求(时效),提供同质化的服务。各定点机构统一使用相同格式的报告,统一纳入上海家政健康体检数据平台,出具电子体检合格证。
统一检查内容。按照《标准》中的分级体检标准,明确各级检查内容,分级别、分男女,由四级到一级,(符合四级标准,可从事一般家政,符合三级标准,可符合居家家政,达到二级标准,可从事养老照护,符合一级标准,可从事母婴照护),更加人性化。
统一收费标准。首批定点医院在价格上实现统一,收费透明公开。
统一查询路径。所有家政体检结果均统一归口至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www.shhsia.com.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家政)实现查询,杜绝伪证。家政人员本人可查询详细结果,雇主与机构可查询结论,即有CA数字证书认证的电子体检合格证(即“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本《标准》首席专家、公共卫生与感染性疾病临床专家——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卢洪洲介绍,上海版的标准纳入了全国版方案的所有项目,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了一些公共卫生威胁较大的项目,同时也关注整体的健康,并非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在认定上更谨慎。许多项目还提出了复检的要求,只要家政人员经过规范治疗,排除了疾病的传染性之后,就可以判定为合格。同时,本标准关注的是全面健康,因此创新性的引入了心理健康自评和尿液毒品检查的项目,及早发现不适合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南院)(金山院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南院)(虹口院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复旦大学附属青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浦东医院(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徐汇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闵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闵行分院)、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普陀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获授首批“上海家政健康服务与管理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