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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如何加强协同创新?专家建议借鉴欧盟,制定“共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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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俞陶然 吴佳妮 2019-10-15 19:06
摘要:在科技创新领域,长三角的行政化分割还比较明显。

如何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更好地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在近日举行的“面向2035的长三角协同创新远景与路径”论坛上,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智库专家集聚一堂、献计献策。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宋宏表示,目前三省一市的科技创新政策还存在明显分割,亟需通过政府协商和智库研究予以打通,可借鉴欧盟框架计划,研究制定覆盖长三角区域的“共同政策”。

谈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问题,全国科技振兴城市经济研究会董事长胥和平说,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如今方兴未艾,智库专家已无法从原有的区域创新理论中找到解决方案,遇到了“理论的困境”。“自然禀赋、空间联动、地理产业分工这些理论,都无法解释当今的很多创新现象。我们需要结合各地经验认真研究,重新思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让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产生更好的协同效应。”

放眼长三角,这个全国创新活跃度和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正处于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期。新产业、新业态在三省一市中所占的产值比重,目前还不够高,对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亟待提升。因此,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孙斌看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可谓恰逢其时。这一区域有上海、合肥、杭州等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城市。随着高铁时代到来,这些城市的交流合作更为便利,资源配置愈加畅通,为三省一市联手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奠定了基础。

在协同发展进程中,政策一体化改革是重中之重。宋宏认为,在科技创新领域,长三角的行政化分割还比较明显。“行政化分割的本质是什么?不是地理分割、交通分割,也不是市场分割,而是政策分割。政策和制度不统一,造成了行政壁垒。”在突破行政壁垒方面,欧盟的做法值得借鉴。欧盟成员国协商后制定的“共同政策”,覆盖所有成员国,而且对各国相关政策具有调节作用。在科技创新领域,欧盟已先后推出8个框架计划,正在制订第九框架计划“地平线欧洲”(2021—2027),所含项目以国际前沿科技和科技瓶颈为重点,具有研究水平高、涉及领域广、投资力度大、参与国家多等特点。欧盟框架计划打破了各个成员国科技政策、财政项目的壁垒,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行政化分割,有利于让更多的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参与竞争性项目,并开展跨国合作。

长三角可否借鉴欧盟框架计划,制定覆盖整个区域的科技政策和计划?宋宏建议,上海可牵头,与苏浙皖联合启动“共同政策”制订工作,以促进科技要素在长三角的流动、辐射整个区域的科技创新平台与机制建设,以及三省一市各个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在研究制订“共同政策”的同时,还需要加快建立长三角基金,统筹完善各个细分领域的专业智库。欧盟制订框架计划时,提供服务的智库多达1500个左右,确保政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由此可见,长三角科技政策和计划的制订也需要一批智库的支撑。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江苏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智库需加强合作,尽快提出面向2035的长三角协同创新政策建议。

栏目主编:黄海华 题图来源:上海市科学学所提供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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