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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大熊猫”遭非法捕猎死亡!20年经验老渔夫将面临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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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宗和 2019-08-21 18:17
摘要:市民如果误捕到中华鲟请及时放生,禁止私自买卖、宰杀。

8月7日13时左右,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接到崇明区渔政管理检查站移交称,当日3时15分许,渔政执法人员在陈家镇奚家港西岸巡逻时,从停靠在闸门口的一艘拖网船上查获一条鲟鱼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遂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警方迅速处警。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邢某辩称其于8月7日凌晨在佘山岛北侧海域实施了捕捞作业,并将捕到的鱼获放进了船上的冰箱里。渔政管理人员查获时,中华鲟已经死亡。经查,邢某已有二十多年的捕捞经验。

 

非法捕捞的中华鲟被混在各种鱼获中“隐藏”

 

经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认定,该鲟鱼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测得体长55厘米,约1岁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嫌疑人邢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现邢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指认捕猎到的中华鲟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华鲟作为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有一亿四千万年的历史,和恐龙属于同一时期物种,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其价值珍贵被誉为“水中大熊猫”。

 

目前,上海市设定的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位于崇明浅滩以东,南临长江南支北港主槽,北接长江北支水道,东临东海,最东点为佘山岛。

 

警方正告,市民如果误捕到中华鲟请及时放生,禁止私自买卖、宰杀。中华鲟是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果违法捕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链接: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可以吃?

 

记者注意到,网络上流传着“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可以食用”的说法,这是真的吗?

 

“食用中华鲟绝对是违法的。”业内人士表示,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管是野生的或是人工养殖的,买卖、食用都是违法的。此外,中华鲟也是严禁买卖的。“不过,国家鼓励对于中华鲟等鲟类进行的人工养殖,但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

 

那么,一些饭店所出售的“中华鲟”从何而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许多商家所说的“中华鲟”,其实只是样子比较相同的杂交鲟。“全世界还有27种鲟鱼,大部分都是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只有几种通过杂交的鲟,有合法证件时可以经营食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人工养殖可以上市销售的鲟鱼有五六个品种,有西伯利亚鲟、俄罗斯鲟等,目前养殖最多的还是杂交鲟,市场价在50到70元一斤。“这些都不是真的中华鲟,千万不要上当受骗。要记住,买卖、食用中华鲟都是违法的。”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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