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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裸捐”,只想到比尔·盖茨、巴菲特?其实中国早已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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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珍 2018-11-12 08:07
摘要:如何看待捐赠行为?它与慈善是一回事儿吗?

日前,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数据显示,2016至2017年间,我国城市社会捐赠稳步增长,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加,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城市慈善事业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如何看待捐赠行为?它与慈善是一回事儿吗?11月3日,“当代中国慈善伦理的新课题与德育改革”高层论坛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与会者围绕慈善伦理与学校德育、慈善动因的伦理追问、慈善实践与新时代道德建设、西方慈善研究、志愿服务等展开了深入研讨。

 

“现在谈到裸捐,大家往往首先想到美国的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其实中国早已有之。”湖南师范大学周秋光教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慈善伦理精神,比如儒家讲“仁爱”,佛家讲“慈悲”,道家讲“积德”。到了近代,在中西两种异质文化激烈碰撞与融汇过程中,慈善伦理思想开始由传统向近代嬗变,由旧趋新、兼纳中西,形成了具有崭新内涵的慈善伦理思想,如财富观、人道精神等。这些思想应该更好地融入我们的德育教育中。他指出,慈善活动以财富为根基,因此慈善伦理本身也包含着高尚的财富观,即取之于社会,在道德驱动下自觉自愿地用之于社会。中国历史上有一些慈善家,比如熊希龄,他在1932年将自己的全部家产捐充“熊朱义助儿童幸福基金社”,在北京、天津、湖南三地开办12项慈幼事业。而被称为“中国当代裸捐第一人”的余彭年也在去世前捐出全部家产设立“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南通大学先进典型研究中心主任彭怀祖认为,对慈善动因的研究很重要,不能简单地以是否付出真金白银作为鉴别慈善行为的唯一依据。比如,社会上存在一些以不尊重被捐助者、附带各种条件的捐助,存在着“吃小亏占大便宜”式的捐助。所以,捐助与慈善行为不能完全划等号,要对慈善伦理和慈善精神作深入挖掘。他同时强调,对慈善行为动因的确认,既不能失之于宽,如果过宽,就会让慈善变形走样,容易使慈善成为功利的手段;但也不能过于苛刻,不能让慈善成为某些慈善精英的专利,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让慈善成为所有公众的良好习惯,这样全社会的慈善氛围才能逐步浓郁起来。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中之教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慈善的伦理评价呈现出复杂的情况。由于人们处在不同经济地位、有着不同的家庭和社会背景等,对于财富和人生有着不同的理解,由此对“为什么么要做慈善”会持不同观点,动机也会不同。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慈善公益活动,要其完全没有功利考量,恐怕很难。所以,必须坚持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道德维度和法律维度,也就是说,要用道德和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约束。企业可以将做慈善纳入其发展战略中,但不可以违背道德与法律的要求,更不能在慈善的旗号下谋求不义之财。

 

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银春指出,现在对于捐赠问题的争议,常常涉及到对“慷慨”的理解。一个人或某个机构捐多少算够?捐多少才算得上慷慨,是富人捐一千万,还是穷人捐一百?志愿者付出时间,提供专业的知识与能力以及精神或心理层面的关怀,算不算得上是一种慷慨?她认为,慷慨主要是指一个人在财物、精神、心理、爱等方面给予的适度行为或德性。慷慨并不意味着是单向度的给予,它包含了给予与索取的双向度,即正确地适当地给予与正确地适当地索取,二者是同步进行的。慷慨行为有诸多古典的行为法则,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需要对相关行为准则进行现代性转化。

 

本次论坛由上海市伦理学会、上海师范大学德育课程教学研究基地、上海师范大学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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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邮箱:shhgcsxh@163.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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